重要消息:强制性国家标准GB 18447.1-2008《拖拉机安全要求 第1部分:轮式拖拉机》将在今年10月份实施。

 

 

 

 

 

 

 

 

 全国拖拉机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经费筹集和管理办法
      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1 经费的筹集

  1.1 由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每年拨给活动经费和标准补助经费;

  1.2 委员、单位委员和通讯成员所在单位每年缴纳的会费;
  1.3  开展本专业标准咨询及服务工作的收入;
  1.4  标准资料的销售收入;
  1.5  有关方面对拖标委工作的资助和行业集资。
  2  缴纳标准及权利
  2.1  委员的单位每年缴纳会费1500—2000元;
  2.2  通讯成员单位(拖标网网员单位)每年缴纳资料、信息费用按拖标网规定。
  2.3  缴费单位可享受如下权利:
  2.3.1  可优先参加标准制、修订工作;
  2.3.2  可免费获得拖标委编印的有关标准资料;
  2.3.3  可优先参加拖标委组织的有关活动;
  2.3.4  可优惠购置拖标委发行的有关技术资料;
  2.3.5  在对单位进行标准咨询,服务工作时,可享受优惠待遇;
  2.3.6  通讯成员(拖标网员)可被邀请列席本技术委员会的会议,发表意见,提出建议,但无表决权。
  2.4  不缴纳会费的单位概不享受上述权利和待遇;
  3  拖标委的经费使用
  3.1  拖标委召开的会议等活动经费;
  3.2  向委员及通讯成员单位提供资料所需费用;

  3.3  标准制、修订项目补助费;

  3.4  标准审查费(标准审查及复审人员);
  3.5 秘书处活动经费。
  3.6 其它开支,如标准编审费,资料编印和发行费等。
  4  经费管理及审批权限
  4.1  拖标委的经费开支,必须符合国家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经费收支由拖标委秘书处所在单位财务部门
  代管,单独立账,专款专用;
  4.2  拖标委每年经费的收支计划由秘书处提出预算并提交拖标委全体会议审查同意后,由秘书处实施;
  4.3 拖标委经费的收支情况,由秘书处定期向拖标委全体委员通报;

  4.4  拖标委经费的日常开支由秘书长批准,重大开支由主任委员签字后支付。

  5 缴纳日期

     每年上半年,届时详见通知。
  6  附则
      本管理办法经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审查批准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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